疫情期間,福建這家旅游企業緣何“提前出局”?

余尤宜 吳偉

2020年07月30日09:43  來源:人民網
 

  芳草萋萋,山風習習,綿延萬畝的寧德市柘榮縣鴛鴦草場,游客回歸,人氣回升。這裡號稱“中國至美風情草場”,也是福建省最大的天然草場,在旅游從業者看來,頗具開發潛力。

  但看著眼前的美景,從事旅游業工作多年的陳小興卻高興不起來。

  陳小興的身份,是福建福旅藍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旅藍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2018年5月,福旅藍海接手鴛鴦草場景區,負責景區品牌市場及營銷。不料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讓該景區的經營陷入困境。雪上加霜的是,合作方也來函要求解除關於鴛鴦草場景區的合作。

  在疫情期間,福旅藍海遭遇“出局”危機?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寧德市柘榮縣鴛鴦草場。蔣錦仕攝

  鴛鴦織就欲雙飛

  事情還得從2017年說起。

  陳小興早年創辦了一家企業,名為福建新藍海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藍海”),陳小興本人任董事長。幾年前,她運營了三明市尤溪縣俠天下景區,在福建打出不小名氣,也得到業界的認可。

  這個成功案例給陳小興帶來新的機遇。

  陳小興介紹說,2017年,國企福建省旅游發展集團找到她,希望一起合作,做強做大旅游目的地板塊。

  “他們來跟我說合作這個事,比較誠懇,我就答應了。”陳小興回憶說。

  事情進展很順利。當年,福建省旅游發展集團的下屬企業——福建旅游投資集團(以下簡稱“福旅投資集團”)與陳小興的新藍海採用國企混改模式,共同出資成立福旅藍海,福旅投資集團佔股60%,新藍海佔股40%。

  “福旅藍海的作用,是為福旅投資集團對外投資開發、輸出管理的項目提供策劃、規劃、運營、管理等專業服務,鴛鴦草場就是第一個項目。”陳小興說。

  蜜月裡的定期考核

  福旅藍海成立后的第二年,公司的團隊便奔赴寧德市柘榮縣東源鄉鴛鴦頭村,來到廣袤清馨的鴛鴦大草場。

  陳小興說,在鴛鴦大草場項目上,福旅藍海的合作方是柘榮福旅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柘榮福旅”),該公司由福旅投資集團與柘榮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合資成立。

  2018年5月3日,柘榮福旅與福旅藍海簽約。

  圖為《柘榮鴛鴦草場旅游項目合作經營協議書》。 蔣錦仕攝

  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柘榮福旅(甲方)負責景區開發產品建設和現場管理,福旅藍海(乙方)則負責品牌管理和市場營銷。協議約定,2019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為項目正式營業合作期,每年都有考核,第一個合作年度,福旅藍海須為景區招徠不低於10萬人次的有效購票客源量。如果未能完成每一年度的考核目標,則柘榮福旅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正是這個條款,成為了后來雙方發生糾紛的焦點。

  半途而廢的“鴛鴦之約”

  簽約后,福旅藍海揚帆下海,陳小興任副董事長,組建起的經營團隊,核心成員來自新藍海。

  鴛鴦草場進入正式營業期后,陳小興和她的團隊每天都在關心游客數量,因為完成任務是頭等大事。可是沒想到,2019年10月25日,合作期才過了5個月,福旅投資集團的母公司福建省旅游發展集團就以“合作模式不合理”為由提出協商解約。2020年1月21日,福旅藍海收到甲方柘榮福旅的解約意向。緊接著,2月10日,柘榮福旅委托律師事務所向福旅藍海正式發出律師函,提出解除協議,理由為:“現正式營業合作期第一個合作年度已過三個季度,且銷售旺季期已過,合理預期貴司無法完成約定的指標,根據《協議》,柘榮福旅享有約定解除權。”

  此時,距第一個年度考核到期還有81天。這個時間點,正逢新冠肺炎疫情發生期。

  考核期未到,為何單方解約?

  考核期未到,柘榮福旅為何提出解約?

  柘榮福旅經營部經理吳清竹對此解釋說:“每年7月到10月,是草場旅游經營的最主要時段,過了10月份沒有完成攬客任務,基本上是完不成了。”

  柘榮福旅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鴛鴦草場景區的有效購票為64521人次。也就是說,在第一個合作年度中,在剩下的三個月內,福旅藍海還需要完成35479人次的有效購票客源量。

  柘榮福旅分析指出,考慮到接下來是草場旅游淡季因素,按照行業特征和從業經驗,可以合理預計福旅藍海無法完成業績指標。

  “冬天是山地草場旅游淡季,即使到了初春,草葉也沒那麼綠,一般入秋后才是旺季。”吳清竹介紹說,疫情發生前,公司收到的春節游預訂的訂單為零。“疫情與預計福旅藍海無法完成業績指標並無關聯。”

  對此,陳小興的看法完全不同。“疫情與完成業績指標關聯很大。”她說,“如果最后三個月不發生疫情,完成約定保底指標沒有問題。因為最后三個月屬於春節黃金周及三、四月踏青旅游市場旺季。”

  “退一步說,考核期限未到,提前解除合同也是不能接受的。而且,考核期內發生疫情,《協議》有‘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限應當順延’的條款。這期間要求解約是不合理的。”陳小興憤憤不平。

  是否違約?這個鍋誰來背?

  陳小興說,受解約事件影響,企業已舉步維艱。

  她和經營團隊認為,柘榮福旅的行為已構成違約,而且此舉給民營投資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鴛鴦草場項目的經營效益是從2019年國慶期間才開始顯露,此前都在投入、培育,未來幾年才是收益期。如今,新藍海在該項目上投入的心血全部白費。

  今年5月份的鴛鴦草場。 蔣錦仕攝

  而福旅投資集團給人民網的一份反饋函則指出,在合作過程中,發現福旅藍海策劃的活動項目未達到預期效果,柘榮福旅多次提醒福旅藍海要改變思路,但對方均未給予回應和整改。柘榮福旅在持續虧損且沒有改善跡象的情況下,為了提升經營效益,隻得選擇解除合同,收回鴛鴦草場景區的營銷權。此外,柘榮福旅於疫情發生前就已決定並告知福旅藍海解約事宜,所以此事與疫情無關。

  對此,陳小興表示,合作過程中經營正常,並沒有收到合作方建議改變經營思路或要求整改的說法。相反,福旅藍海多次建議柘榮福旅加速景區建設,對方沒有採納,也一直沒有回應。

  在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佘雷看來,該事件涉及單方解除合同行為的法律效力問題。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單方解除合同需滿足相應的前提條件:一是一方當事人存在根本違約等法定情形,二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成立。如不符合前述兩個條件之一,解除合同行為不產生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雙方都不應以預期對方違約為由解除合同。根據《協議》約定,如出現不可抗力,甲方無權單方解除合同。”佘雷建議,福旅藍海收到解除合同律師函后,如有異議,可以在3個月內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時至今日,此事如何解決尚無定論。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