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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南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建陽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相關的人事任免事項。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何光鬆辭去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6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因到齡退休,接受何光鬆辭去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及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6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免去翁建清的南平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其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王瑛的南平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其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江朝海的南平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職務﹔任命其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
任命謝琦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6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免去徐春暉的南平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任命戴樹彪為南平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免去張雄的南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黃水彪為南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免去詹仁光的南平市統計局局長職務﹔任命江思輝為南平市統計局局長,免去其南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6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謝利黨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二、任命鄭家琳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三、任命潘柳清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四、任命周黎敏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
五、任命鄭福晉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六、任命朱敏鵬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七、任命謝光福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八、任命戴琳豐、蘇燕、吳慧艷、陳慧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九、免去陳秀欽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十、免去鄭延平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一、免去劉鬆青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6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庄佳陽為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佔其平、歐仲平的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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