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翔安大嶝司法所:“三舉措”推動調解工作再上新台階

廈門翔安大嶝司法所緊緊圍繞街道中心工作,進一步完善“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共同參與、司法為主協調、各級齊抓共管”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建立大調解工作機制,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為改革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促進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
堅持摸排工作關口前移,建立矛盾預測預防機制。加快從“重在調”向“重在防”的轉變,積極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工作方針,把主要精力放在防范治本上,尤其是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相關部門提前介入,及時掌握可能引發各類矛盾糾紛的信息,做到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構筑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妥善處理家庭糾紛,防止矛盾再升級。大嶝某社區兩姐妹原本親密無間,但自從陽塘征地拆遷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鬧得不可開交,大嶝司法所了解情況后,主動聯系社區、婦聯、警民聯調多次介入,進行勸導,最終雙方矛盾化解,和好如初。
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大調解格局。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街道、社區兩級人民調解員,不斷完善隊伍建設,形成上下聯通、全面覆蓋的矛盾調處網格組織。通過主動創穩例會、調解例會等時機,與街道包村領導、包村組長、派出所民警、綜治辦、社區、警民聯調進行溝通,時刻掌握轄區內影響安全穩定的因素,對一些疑難案件聯合多部門進行案件分析與糾紛化解。在某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中,兩個公司因工程款問題發生沖突,因涉及金額較大,一方當事人情緒激動,時時鬧事。司法所、派出所與總包三方聯合對雙方提交的証據材料進行評理分析,經過一星期輪流、聯合上陣調解,互不相讓的雙方願意坐下來協商,選擇各退一步,最終達成一致並簽訂調解協議。
打造“回訪+宣傳”新模式,鞏固矛盾糾紛化解成效。秉承“重大疑難糾紛必回訪”的工作原則,對已成功調解但還沒有現場履行完畢的重大矛盾糾紛,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議履行情況的跟蹤回訪,同時以情況回訪等為契機,在轄區內廣泛宣傳人民調解與公共法律服務職能,進一步拓寬法律服務渠道,為干部群眾提供精准法律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形成“有困難找法律、有糾紛找調解”的良好社會氛圍。轄區某民房裝修時,前來幫工的泥水工受傷,協商過程中業主、包工頭、泥水工老板等多方對賠償問題互相推脫,傷者及家屬情緒激動,希望盡快賠償。調解員從情、理、法等方面入手,綜合考慮各方經濟和當事人情況,採取“逐個擊破”方式,分別與每個當事人談心談話,最終達成雙方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協議簽訂后司法所主動陪同雙方當事人到法院做司法確認。在確保案結事了的同時讓傷者以最快速度拿到賠償款。傷者一方當事人對本次案件公平公正調解表示感謝,並贈予司法所錦旗一面。
隨著翔安區經濟發展,大嶝司法所將繼續積極融入街道征地拆遷、漁船清退、文明創建、法治村居創建等中心工作中去,積極參與信訪矛盾積案化解、農村鄰裡糾紛、宅基地糾紛等重點難點工作,加強對轄區居民的法治宣傳,弘揚法治精神,加強對兩類人員的教育幫扶,積極維護轄區安全穩定,力求有所為。(廈門市翔安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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