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全省首例入選最高院執行指導性案例”  廈門海滄法院執行“有力度”“有溫度”

2025年04月08日16:23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廈門4月8日電 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45批指導性案例(執行實施專題指導性案例),全國共有6個案例入選。其中,由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滄法院)報送的《廈門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與福建某體育產業有限公司財產保全扣劃實施案》被編號為第254號指導性案例。

據悉,本次海滄法院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由該院兩名法官共同承辦並編寫而成,是自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制度建立以來,廈門法院入選的第一例指導性案例和福建省第3例入選案例,也是目前全省唯一中基層法院指導性案例。同時,作為全國首批執行實施指導性案例之一,其還是全省首例入選的執行指導性案例。

“這是一起法院採取執行立案前保全扣劃措施順利執結的案例。”工作人員介紹,該案例對執行立案前保全扣劃措施予以確認,明確了具體適用條件﹔同時明確,被保全人向法院申請採取該措施全額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被保全人出具自動履行証明,彰顯出海滄法院在嚴格依法推進執行工作的同時,貫徹規范文明執行的工作理念,兼顧執行的“力度”與“溫度”,不僅有效保障了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也避免給自動履行的債務人的征信帶來不利影響。

該案例緣起於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去年7月,海滄法院針對廈門某健康公司的申請,裁定保全福建某體育公司價值27萬余元的財產(其中19萬余元為銀行賬戶資金)﹔當年10月,在海滄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福建某體育公司向廈門某健康管理公司支付7.5萬元款項,隨后提交書面申請,表示願意主動履行調解書確定的付款義務,並以保全賬戶資金足以履行債務且無其他周轉資金為由,請求海滄法院直接扣劃其保全賬戶內的資金用於清償案涉債務。

對於這一履行方式,廈門某健康公司無異議,且法院查明,福建某體育公司無其他涉及訴訟和執行的案件,其保全扣劃申請不存在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情形。因此,海滄法院依法准許福建某體育公司的申請,並作出扣劃裁定……最終,海滄法院通過執行保全案件對福建某體育公司被保全賬戶實施扣劃,將全部款項發放給廈門某健康公司,並向福建某體育公司出具《自動履行証明書》。

“收到雙方書面扣劃申請后,立即啟動執保扣劃措施,從當事人提出申請到完成保全扣劃僅用時5天。”海滄法院執行局法官介紹,近年來,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並避免願意主動清償債務的債務人信用受損,該院積極探索“以保代執”措施,即對於被保全的款項,法院在作出生效裁判后、立案執行前根據申請依法對該款項作出扣劃裁定,“執保扣劃在正式執行立案前操作,債務人可在不產生執行成本和不影響信用的情況下履行債務,同時也能迅速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執保扣劃比傳統扣劃方式節省時間至少40天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執行實踐中採取執保扣劃的方式,現已成為海滄法院的一項常規措施並取得良好成效——自2024年10月該院出台執前保全扣劃指引以來,已促成案件和解21件,扣劃保全案款逾350萬元,為當事人節約執行費用18.5萬余元,據此發放《債務人自動履行証明》16人次。

“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裡’,關乎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兌現,關乎司法權威和公信力。”海滄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執行工作是依靠國家強制力實現勝訴當事人權益的手段。一直以來,聚焦破解執行難問題,海滄法院通過加大執行力度,依法懲治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提高執行質效,積極推動將勝訴當事人“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並不斷細化人民法院規范文明執行工作理念和方法,因案制宜、因地制宜探索新的思路、方法、機制,以有效推動執行工作開展,進而服務法治社會、誠信社會建設,“此次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是海滄法院深化案例指導工作結出碩果的體現,今后將深耕執行沃土,讓更多‘福建經驗’走出基層、服務全國,為法治中國建設貢獻基層智慧。”(余乃鎏 范凌霄 蔣紫薇)

(責編:陳遴、劉卿)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