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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檢察:公益訴訟守護“舌尖安全”

2025年04月22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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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福建省安溪縣人民檢察院扎實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公益訴訟專項活動,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食品安全操作。安溪縣檢察院聚焦國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就行政主管部門和部分鄉鎮政府未依法履行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從業人員公示健康証明的監管職責進行立案調查,並制發檢察建議。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聯合檢查各鄉鎮餐飲服務單位635家,依法查處不合格單位27家,並適時開展普法教育,全縣餐飲經營單位的証照、健康証持有情況及公示情況得到大幅改善。

督促經營主體規范銷售食用農產品。銷售生鮮豬肉等食用農產品違規使用“生鮮燈”的違法行為,影響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判斷,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安溪縣檢察院就上述問題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監督行政機關以轄區生鮮豬肉銷售經營者為切入點,由點到面鋪開,開展生鮮食用農產品領域專項行動,督促指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了食用農產品銷售主體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規范經營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

督促散裝食品規范“上市”。散裝食品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經調查,部分散裝食品存在未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或標明的內容不全的問題,導致其銷售的散裝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安溪縣檢察院對此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強化全縣流通環節散裝食品監管執法,開展專項整治,檢查散裝食品銷售者78戶次,發放告知書160余份,及時消除散裝食品安全隱患並強化宣傳引導,規范散裝食品規范經營。

下一步,安溪縣檢察院將持續貫徹落實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的“食藥安全益路行”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聚焦民生,全鏈條、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防線,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為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安溪縣人民檢察院)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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