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預防宣傳︱莆田人社:工傷復發,醫藥費是否應由單位承擔?
2025年07月04日16:16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工傷醫療待遇、安裝輔助器具、停工留薪期等工傷待遇。也就是說,工傷復發需要治療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相關工傷待遇,包括符合條件的工傷醫療費用。
據此,如果用人單位為這名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那麼這名職工因工傷復發發生的治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為這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則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相應工傷保險待遇。(以上內容由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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