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辦理案件超2.5萬件 福建檢察發布公益訴訟十年“成績單”

人民網福州7月17日電 (謝星宇、實習生薛之睿)17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福建實踐十周年”新聞發布會,發布《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福建實踐十周年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全面介紹十年來福建檢察公益訴訟的實踐、經驗與成效。
新聞發布會現場。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供圖
《白皮書》顯示,十年來,福建省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5532件,其中民事立案3182件,行政立案22350件。提出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14883件,回復整改率99.59%﹔提起訴訟1939件,法院已審結的案件裁判支持率達100%。
通過公益訴訟,督促保護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濕地約42529畝,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積約29773余畝,回收和清理生產類固體廢物約392.3萬噸,關停整改污染企業922家,向污染企業和個人共索賠生態損害賠償金約1.58億元﹔依法提起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金額約4245.88萬元﹔督促保護國有財產和收益價值約6.6億元,收回被欠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約21.73億元。
會上,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許志鵬介紹,作為全國率先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地區之一,福建自2015年7月啟動相關試點以來,十年間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公益訴訟檢察職責,持續為推進“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新福建建設貢獻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在聚焦“生態美”新福建建設方面,福建檢察機關推出“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三位一體”生態檢察模式,聯合省林長辦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開展多項專項監督活動。首創海洋檢察“五並”立體治理模式,指導沿海檢察機關建立海岸線檢察協作機制。聯合省林業局制定辦理生態環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開展生態修復的工作意見,共適用碳匯機制辦案553件,推動認購碳匯金額947.5萬元,數量24.5萬噸,生態保護修復治理成效顯著。
在聚焦“百姓富”新福建建設方面,福建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推進檢護民生工作,用心紓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更好地維護婦女、老年人、殘疾人、靈活就業者等群體合法權益。辦理食品藥品安全相關案件2986件﹔與省婦聯共建協作機制,辦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案1367件﹔督促整改無障礙設施8200余處,推動福建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三級120無障礙呼救全覆蓋。
在聚焦“產業優”新福建建設方面,福建檢察機關出台服務保障鄉村振興16條措施,督促清理農村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9464余噸﹔辦理涉知識產權保護公益訴訟案件441件,護航地方特色產業﹔聯合省文物局建立協作機制,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案件1063件,促進文物保護傳承發展﹔督促追繳各類國有資金28.2億余元,守護國有財產安全。
在聚焦“機制活”新福建建設方面,福建檢察機關制定“服務民營經濟強省建設”18條舉措,探索開展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公益訴訟﹔集中力量整治鐵路、燃氣、消防等重點領域風險隱患,辦理相關案件912件﹔聯合省總工會簽署勞動者權益保護合作協議,制定推進“一函兩書”工作意見,全省運用該機制整治欠薪、性別歧視等頑疾,共辦理相關案件43件。
許志鵬表示,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以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福建實踐十周年為新的起點,認真貫徹最高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高質效辦好每一個公益訴訟案件,自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努力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福建實踐、譜寫新福建建設新篇章貢獻更多檢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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