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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安全指南到合同范本  廈門加快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地位”

2025年09月02日16:07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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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廈門9月2日電 創新領航,法務保障。1日,《廈門港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范本》(以下簡稱《廈門鋰電運輸合同》)在海絲中央法務區自貿先行區發布。此舉旨在為廈門港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運輸提供標准化、規范化的合同指引,在進一步保障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運輸安全有序、促進港航貿協同發展的同時,持續助力廈門港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地位,賦能廈門乃至國內新能源產業鏈全球布局。

據悉,此次《廈門鋰電運輸合同》的發布,也是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廈門海事局、廈門港口管理局繼2024年初聯合印發全國首部《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運輸安全指南》、今年4月推動全國首部鋰電池海運安全行業標准在廈門發布后,三方再次攜手發布全國首個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有助於促成行業各方進一步厘清職責、增進共識,協同構建鋰電池產業“出海”高水平安全與高質量發展良性互動的新局面。

不僅如此,《廈門鋰電運輸合同》的起草,整合了廈門自貿片區臨時仲裁、跨境司法協作等政策優勢,為企業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推動區域法商融合創新,創新形成海絲中央法務區自貿先行區“國際商事海事爭議解決+海運物流供應鏈法律服務”的協同模式,為新能源企業、航運企業、保險企業等提供從合同簽訂到爭議解決的全鏈條保障。合同特別針對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產品價值高、單體重量大、電池能量密度高等特點,制定相應的條款措施,有助於推動解決海運中存在的海運安全風險大、承托雙方責任劃分難、糾紛解決機制少等行業痛點問題。

活動現場。人民網 余乃鎏攝

活動現場。人民網 余乃鎏攝

“合同范本明確運輸各方的權利義務、細化安全操作規范、預設風險處置機制等。”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工作人員介紹,聚焦新能源行業“出海”過程中各方責任不清等諸多痛點,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廈門海事局、廈門港口管理局、市海絲法務辦等單位,協同法務機構、生產企業、地方院校等多方力量,經過反復研討,共同制定出《廈門鋰電運輸合同》,進一步明確鋰電海上運輸鏈條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為締約當事人提供有效指引,降低磋商成本,並明確建立產品技術、應急處置、定損檢驗、保險理賠、糾紛仲裁等多重保障機制,有效降低運輸環節法律與操作風險,為產業鏈“出海”鑄牢安全、規范、高效運轉的“保護網”。

“合同范本的發布為企業帶來了多方面的利好。”寧德時代物流部相關負責人說,《廈門鋰電運輸合同》可幫助企業降低運輸環節的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保障運輸安全,特別是《廈門鋰電運輸合同》標准化文本制定,有助於減少儲能系統生產企業、承運航商、保險機構之間的合同談判時間,降低合同起草和審查的人力成本。此外,其通過預設的糾紛解決機制,可為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運全鏈條服務提供更便捷、完善、可靠的法律保障體系。

新能源代表企業分享合同范本發布對企業的利好等。人民網 余乃鎏攝

新能源代表企業分享合同范本發布對企業的利好等。人民網 余乃鎏攝

此外,《廈門鋰電運輸合同》的發布和實施,也彰顯了海絲中央法務區自貿先行區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保駕護航,助力推動廈門港在新能源物流領域的規范化建設,提升港口的行業競爭力和服務水平,為我國新能源產業海上運輸體系的完善提供“廈門范本”。

“合同范本與安全指南、行業標准形成配套,推動‘技術標准+法律規范’雙輪驅動,助力廈門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廈門市律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發布的合同范本亮點鮮明,不僅明確了示范合同適用范圍(包括適用的貨物類型、運輸方式等),充分融入技術規范、應急處置、安全要求,有效平衡托運人與承運人責任邊界,引入了合理的保險、定損與索賠機制,還涵蓋調-仲-訴爭議解決路徑,實現全要素爭議解決機制可供選擇,以及彰顯了合同范本磋商談判兼顧甲乙方利益關切、兼容國際海運原有運行規則體系與慣例等,而通過合同范本的示范效應,廈門有望進一步強化在“一帶一路”海運鏈條中的規則話語權,提升全球貿易節點地位。

一方面,從合同的訂立到爭端解決,該合同范本提供了鋰電池生產、航運、國際貿易等各個環節全要素的全方位保障﹔另一方面,合同范本約定爭議解決地為廈門,依托海絲中央法務區的“一站式”法律服務資源,可高效解決跨境爭議,吸引更多國際企業選擇廈門作為貿易節點。此外,廈門港致力打造在全球鋰電池海運的樞紐地位以及其相關規則、標准的輸出,有利於廈門新能源產業特別是廈門鋰電池的大幅發展。

廈門市律協介紹合同范本的起草背景、歷程、內容、亮點及實踐意義等。人民網 余乃鎏攝

廈門市律協介紹合同范本的起草背景、歷程、內容、亮點及實踐意義等。人民網 余乃鎏攝

接下來,廈門港口管理部門將以范本發布為契機,持續完善廈門港鋰電池產品運輸的規則體系、服務體系和監管體系,讓廈門港成為全球新能源產品運輸的安全港、效率港、服務港﹔海事部門將加快構建政企協同、源頭治理的新模式,加快新能源等行業主體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理念轉變,推動產業運輸全鏈條“人人有責”“環環盡責”,聚力將廈門港升級為各類新質生產力貨物高效流通的“樞紐港”﹔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將協同各相關單位,對接國際高標准深耕細作,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高廈門港鋰電池貨物出口的競爭力,提升廈門在海運鏈條中的規則話語權。

“此次合同范本的編制,是廈門自貿片區在不斷創新實踐國際規則的大背景下,降低企業成本,化解航運爭端,運用規則反哺‘新三樣’產業發展的最新成果。”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管委會將推動合同范本“進企業、進標准”,動態優化范本條款,創造應用場景、擴大應用范圍﹔強化“港口、通關、法務”一體融合,拓展運輸服務邊界,構建穩定、安全、韌性的“出海”供應鏈﹔持續探索實施鋰電池與海鐵聯運、水水聯運的結合,不斷提升廈門“新三樣”產品重要樞紐的功能和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廈門鋰電運輸合同》還將通過中國電池工業協會、中國船東協會在行業內推廣、運用,並通過產業端、運輸端協同聯動,結合實踐進一步完善條款內容,共同構建職責清晰、多方協同、安全便捷的鋰電海上運輸鏈條,助力國內更多集裝箱式鋰電池等新能源產品從廈門港“出海”。

數據顯示,新能源產業是廈門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而廈門港是國內鋰電池出口運輸的重要港口:今年上半年,福建省鋰電池出口額635.68億元,排名全國第一,其中,廈門港鋰電池出口量首次突破2萬標箱,佔福建省出口總數的96%﹔同時,廈門港於2022年7月率先開展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批量混載海運出口試點,致力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地位,而自2022年以來,從廈門港出運的集裝箱式鋰電池總產值約90億元。(余乃鎏 高菲 張予睿)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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