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類項目審批“加速度” 廈門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再擴容”
人民網廈門10月17日電 (記者張萌)進一步強調“豁免項目”實施的相關要求、建立豁免清單項目報備及“雙隨機”抽查制度、明確“豁免辦理工程規劃許可的情形”……近日,《廈門市工程規劃許可豁免項目清單》(以下簡稱《項目清單》)印發實施,對原有清單進行動態更新,助力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簡化優化審批手續,加快項目建設實施。
2019年起,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便開始探索工程規劃許可豁免項目清單制度,以清單的方式公布免於或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的項目。期間,通過優化管理手段和審批方式,顯著簡化項目前期手續,縮短建設周期,近年來在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方面成效顯著。
據悉,此次發布的《項目清單》將豁免情形明確劃分為“免於辦理”和“無需辦理”兩大類。其中“免於辦理”分為既有住宅小區改造類、工業及倉儲項目增設簡易低風險建(構)筑物類等6類共26項免於辦理情形﹔“無需辦理”分為居住、工業、商業服務業項目更新改造類、交通設施類等6類共26項無需情形。
例如:針對工業及倉儲項目增設簡易低風險建構筑物類項目,考慮到支持工業項目生產經營,減少企業申報負擔,同時其場內增建配套設施等不易產生糾紛,《項目清單》通過列舉及限定總建筑面積的方式,將部分簡易低風險建構筑物納入豁免項目清單。而屬於列舉的內容且在限定的建筑面積范圍內的,可以按照豁免清單免於辦理工程規劃許可。
《項目清單》明確,豁免項目需符合城鄉規劃、土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物業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滿足日照、結構、消防、環保、安全、航空限高等相關要求。此外,符合豁免要求的項目除將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及建設方案主要指標等相關材料及時向社會公布外,還將同時納入“雙隨機”抽查范圍,按要求開展“雙隨機”抽查,確保“放管結合”、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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