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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市委編辦:以機構編制之策  強法治政府之基

2025年10月25日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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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龍岩市委編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機構編制職責職能,堅持從依法行政本質要求出發,在優化職能配置、重塑執法體系、強化監督檢查上下足功夫,不斷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武平縣獲評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上杭縣入圍第三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公示名單,全市獲評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3個、示范項目1個,獲評數居福建省第一。

優化職能配置,夯實依法治市基礎

龍岩市委編辦以法治為核心優化黨政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系,積極構建適配經濟社會發展的政府治理架構。

完善法治機構設置。優化完善市委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將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調整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切實加強黨對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市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加挂“龍岩市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牌子,加強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並在全市52家黨政部門單設法制工作機構,規范部門法制工作職責。加強行政復議職能發揮,明確龍岩市司法局為市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增設3個內設機構,確保行政復議機構和人員編制配置與改革后的工作任務相適應。

厘清部門職責分工。制定出台《市直部門職責分工協調暫行辦法》,建立健全部門職責分工爭議協商研判機制,推動部門協同高效履職。創新開展12345熱線民生訴求責任認定工作,對85件涉及城區噪聲、市容市貌、校園安全、小區管理等職責邊界不清、責任不明的爭議事項進行界定,進一步理清部門間職責邊界,壓實監管責任,有效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設立龍岩市法學會,更好發揮法學研究、法治宣傳、法學教育職能作用,為依法治市凝聚專業力量。

用好權責清單制度。梳理公布41個市直部門權責事項6071項,作為部門“三定”規定的細化延伸,推動政府權力事項陽光運行。制定出台市級加強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權責事項調整程序要求,督促指導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及機構、職能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權責事項1623項,確保權責清單的權威性、時效性和准確性。堅持依法依規,全面公布133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筑牢基層治理的法治根基。

重塑執法體系,提升依法執法效能

龍岩市委編辦持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職責、整合隊伍、減少層級、推動力量下沉、完善體制機制,提升政府監管執法效能。

構建高效執法體制。市級保留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農業等4支執法隊伍,將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3支執法隊伍下沉新羅區,實行以區為主的執法體制。縣級新組建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劃入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等3個部門的執法職能,實行更大范圍的綜合執法。除中央明確的7支執法隊伍外,市縣兩級不再保留其他執法隊伍,執法職責回歸機關,由職能部門直接實施執法,提升執法的專業性和公信力。

深推基層執法改革。立足基層執法需求,結合鄉鎮和街道管理實際設立綜合執法機構,平均賦予行政處罰事項80項,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針對基層賦權“一放了之”問題,全面推進鄉鎮片區聯合執法工作,推動全市7個縣(市、區)向鄉鎮駐點下沉402名執法人員,督促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舉辦鄉鎮執法業務培訓248場次、13547人次,撥付執法經費補助2000余萬元,統一配備執法制式服裝和裝備,打造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2.0版。

加強執法協作配合。嚴格落實省級關於明確行業主管部門與綜合執法機構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要求,結合龍岩市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全面加強綜合執法機構與行業主管部門協作配合,市縣兩級均建立了案源線索移送、定期會商、投訴舉報受理、應急處置等機制,推動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著力破解監管執法中部門協同不暢、重復檢查、推諉扯皮等難題,執法協同效率顯著提升。

強化監督效能,提高依法履職水平

龍岩市委編辦嚴查嚴控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以監督的剛性倒逼部門依法履職,為創建法治政府提供硬核保障。

堅持源頭從嚴管控。聯合龍岩市司法局深入新羅區社區街道開展法律法規宣傳,編印《龍岩市機構編制監督檢查50問》等手冊,發放給市直部門人事干部。將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每年安排業務骨干前往市委黨校主體班次開展宣講,引導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編制就是法制”意識。依托福建省機構編制管理信息系統開展“網上巡查”,動態維護實名制數據,構建數字化防火牆,從根源上規范機構編制管理,杜絕“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干部”等違規現象的發生。全面開展編外聘用人員情況摸底,進一步明確編外人員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持續推進編外人員規范有序管理。

加大聯動協作力度。召開機構編制監督檢查部門聯席會議,強化與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整改反饋等長效機制。持續將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等納入市委巡察選人用人檢查、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等內容,對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查處、及時糾正。市委編辦以巡察利劍推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向縱深發展的做法成效獲福建省基層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現場評審一等獎。

建立事后問效機制。充分發揮“12310”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等監督平台作用,建立機構編制問題台賬,結合機構改革評估、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評估、事業單位法人“雙隨機、一公開”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納入台賬動態管理,強化跟蹤督導問效,並將機構編制工作情況和紀律要求執行情況納入市對市直部門年度績效考評內容,督促各部門依法履職盡責。(龍岩市委編辦)

(責編:江葦杭、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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