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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門檻”!龍岩落戶新政來了

2026年02月09日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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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實施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龍岩市正式出台《龍岩市全面放開落戶條件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實現“零門檻”落戶。

在新羅區中城派出所戶籍室,戶籍民警為群眾講解落戶新政

在新羅區中城派出所戶籍室,戶籍民警為群眾講解落戶新政。龍岩市融媒體中心供圖

此次落戶新政緊扣國家、省級新型城鎮化戰略要求,核心是全面取消落戶限制,進一步放開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人才及就業、投靠遷移等落戶條件,推出公共地址兜底落戶,同時簡化集體戶設立流程並規范管理,全面覆蓋各類人群需求。

落戶渠道全面拓寬,覆蓋各類居住場景

新政明確,商品房(含二手房、政策性住房)、自建房、安置房、集資房、出租房、養老機構等均支持落戶﹔租賃備案私有住房,既可遷入租住地公共地址,經產權人同意也可直接在該住房落戶。持龍岩市有效《福建省居住証》人員,可直接在居住地公共地址落戶。

投靠落戶范圍大幅擴大,親情落戶更人性

配偶、父母、子女、兒媳(女婿)、公婆(岳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孫子女(曾孫子女)等近親屬間,均可申請相互投靠落戶。無子女照顧的殘疾人或年滿60周歲以上人員,可依規投靠親屬落戶。

才聚岩城更加便捷

新政為各類人才、大中專畢業生、技術工人等開辟“綠色通道”,支持“先落戶、后就業”。與此同時,龍岩市降低集體戶設立門檻,新增人才市場、眾創空間、孵化基地等創新創業類集體戶,明確商業用房、辦公樓均可設立集體戶,適配人才創業、企業用工等多樣化需求。

針對無居住、投靠、就業條件的擬遷入人員,新政推出公共地址兜底落戶政策。外省、市擬遷入龍岩市城鎮,以及龍岩市鄉村擬遷入城鎮的人員,可自願選擇落戶至便於工作生活的任一鄉(鎮、街道)公共地址集體戶,真正實現“零門檻”有序落戶。

根據市公安局出台的實施細則,新政落戶業務支持全省通辦,申請人可向擬遷入地派出所或就近省內戶政窗口申請辦理。(羅姝)

(責編:江葦杭、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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