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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銀扶持、最高資助億元  廈門全面支持企業加強研發活動加大研發投入

2026年03月10日11:11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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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廈門3月10日電 (余乃鎏、張萌)“對年度自主研發費用10億元(含)以上的特大型龍頭企業,對企業上年度自主研發費用的補助比例最高可達25%”﹔“每年統籌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各區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創新平台,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億元”……

近日,廈門市科學技術局出台《關於支持企業加強研發活動加大研發投入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資金補助、平台建設、金融支持、人才引育等方面,著力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引導其加強研發活動加大研發投入,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致力構建全周期、全鏈條、全要素研發投入長效支撐體系,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廈門火炬高新區集聚大量高新技術企業,是廈門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主陣地。人民網記者 陳博攝

廈門火炬高新區集聚大量高新技術企業,是廈門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主陣地。人民網記者 陳博攝

其中,為激勵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若干措施》規定,對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年度自主研發費用高於200萬元的企業,對其自主研發費用的增量部分每滿100萬元最高給予10萬元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對年度自主研發費用2億元(含)—5億元(不含)的企業,直接給予200萬元補助﹔對年度自主研發費用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企業,直接給予300萬元補助﹔對年度自主研發費用10億元(含)以上的特大型龍頭企業,各區和火炬管委會可根據重點產業發展需要加大對企業研發費用的支持力度,對企業上年度自主研發費用的補助比例最高可達25%。

為壯大科技企業規模,《若干措施》提出,在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的梯度培育體系、全鏈條支持科技型企業成長,以及建立“發掘—診斷—預警—培育”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梯度培育綜合管理系統、深度挖掘潛在優質企業、實施財政扶持精准滴灌的同時,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增量提質”行動,對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每年統籌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各區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服務。

為加強企業創新平台梯次培育,《若干措施》明確,對新建(含重組入列)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技術工程化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台,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省創新實驗室等共建聯合實驗室,對其年度自主研發費用按非財政資金投入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年度自主研發費用超過500萬元(含)的企業,認定為廈門市企業創新中心。

為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產業技術供給,《若干措施》鼓勵企業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對企業主動布局建設符合廈門市產業發展方向、能夠填補本市產業空白,或聚焦廈門優勢產業開展強鏈、補鏈、延鏈的新型研發機構,從基本建設、科研儀器設備購置、運營經費、績效獎勵等多方面予以支持,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億元。

廈門科學城持續推進廈門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人民網記者 陳博攝

廈門科學城持續推進廈門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人民網記者 陳博攝

而在“支持企業開展科研攻關項目”方面,《若干措施》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整合產業領域內各類創新平台,探索設立政企聯合科技攻關資金池,開展產業鏈協同攻關和產學研合作,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最高支持額度可達2000萬元﹔對企業承擔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按照企業實際獲得的國撥經費給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其中對項目牽頭企業獲得的國撥經費(不包括轉撥給其他單位的資金)配套比例提高至最高1:1,單個項目本市最高配套1000萬元﹔支持企業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省創新實驗室開展產學研合作,對科技成果在廈轉移轉化的產學研合作項目,按企業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最高5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

在“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方面,《若干措施》明確“獎勵技術交易”,經本市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年實際技術交易金額在3000萬元及以下部分按1%給予獎勵,超過3000萬元部分按0.5%給予獎勵,每個單位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企業轉化高新技術成果”,對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產學研合作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形成新產品並產生經濟效益,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由各區(開發區)按照轉化成效給予連續2年、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區,新能源產業集聚發展。人民網記者 陳博攝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區,新能源產業集聚發展。人民網記者 陳博攝

《若干措施》還在實施“全覆蓋兩提升”行動、鼓勵國有企業穩定加大研發投入、壯大創新載體與服務平台等方面提出相關獎補舉措,並規定:對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應用場景驗証研發項目,給予每個項目最高2000萬元支持﹔統籌運用“投、補、貸、保”等支持措施,完善科技和產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深入實施“群鷺興廈”人才計劃,緊貼“4+4+6”現代化產業體系配套設置人才項目,支持企業引育科技人才﹔建立健全企業研發投入跟蹤機制等。

據悉,《若干措施》自2026年3月5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責編:楊帆、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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