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閩清檢察:聚焦新業態監管  守護“舌尖上安全”

2026年03月14日12:06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零食花束”以鮮花與零食融合的創意設計風靡網絡,成為年輕群體青睞的網紅禮物,但閩清縣檢察院干警在走訪調查時發現,部分鮮花零售店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外賣網絡平台對外銷售,存在包裝材料不合規、食品來源不明等問題,威脅消費者“舌尖安全”。閩清縣檢察院以公益訴訟為抓手,推動“零食花束”等新業態消費產品規范銷售,有力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5年5月,閩清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收到“益心為公”志願者反映,稱轄區內部分鮮花售賣店在未辦理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或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証的情況下銷售“零食花束”。

辦案檢察官結合技術手段,先從小紅書、大眾點評等社交平台入手,初步調查“零食花束”的包裝特點和宣傳口徑,再從美團、餓了麼等網絡平台篩選固定問題線索,鎖定具體調查范圍。隨后,閩清縣檢察院干警對相關鮮花售賣店開展現場調查,並向市場監管部門調取相關店鋪數據信息。

“非食品級材料未經過食品接觸安全處理,表面易滋生細菌。”辦案檢察官表示,鮮花售賣店若使用非食品級包裝材料對鮮花、玩偶、零食進行包裝,不排除污染食品的可能性,‌且商家不能提供散裝食品進貨來源和相關憑証,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2025年8月11日,閩清縣檢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門發出磋商意見書,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監管職責,對轄區內鮮花售賣店及跨界經營店等食品經營者的資質及備案情況進行排查,指導相關經營者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跨界經營行為,確保經營主體合法合規,切實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隨后,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共查處線上銷售“零食花束”的鮮花售賣店6家,督促下架線上宣傳的花束產品,同時,執法人員向經營者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詳細告知經營食品銷售的前置條件及有關要求,既規范了“零食花束”等新業態消費產品的經營銷售行為,也依法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閩清縣檢察院將持續以“新視野”關注食品安全“新業態”發展情況,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堅定貫徹“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新時代檢察工作理念。(鄭智滔)

(責編:陳楚楚、吳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