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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發布21條創新舉措  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生態

2026年05月07日08:40 |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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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1條創新舉措 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生態

  近日,廈門市發布《關於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 加快推動經濟結構升級的若干措施》16條硬核舉措,其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相關措施成為引發業界關注的一大亮點。實際上,廈門市今年1月已出台並實施《廈門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措施》,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對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出了具體目標任務。

  《廈門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措施》按照“全鏈條貫通、全要素激活”的總體思路,重點圍繞激活創新源頭、推進賦權鬆綁、強化企業主體、繁榮技術交易、打造平台矩陣、健全服務監管等六個方面提出21條措施,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鏈條,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重點解讀

  激活創新源頭

  保障科技成果高質量供給

  聚焦“沒成果”“沒錢轉”“自主研發難”等難題,提出接力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遴選高層次人才挂職“科技副總”、支持組建“首席科學家+科技副總”人才攻關聯合體、“財政+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創新飛地”雙向賦能等5個條款,推動人才攜帶成果資源向產業一線流動。

  ●亮點

  1.構建完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科技型企業接力式支持體系。首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信用貸款,納入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科技創新子基金支持范圍,並建立分檔補償機制,經銀行評估后可按照規定獲得最高1000萬元信用貸款,給予借款企業年化1%的利息補貼。

  2.推出“科技副總”制度,從全國高校院所選聘高層次人才到企業挂職,聘期最長3年,每年給予最高5萬元工作保障經費,考核優秀者可認定為廈門市高層次人才(C類)。鼓勵各區為外地來廈的“科技副總”提供任職期間的免費住宿。“科技副總”帶領的進站博士后可獲得最長兩年每年最高15萬元生活補助,且不佔所在工作站的補助名額。

  推進賦權鬆綁

  強化科技成果轉化長效激勵

  針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不敢轉”“不願轉”“不會轉”障礙等具體問題,提出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支持事業單位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成果轉化、完善科技成果轉化人員評價激勵制度、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轉化貢獻人員獎勵等5項舉措,激發科研事業單位和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積極性。

  ●亮點

  1.對高校院所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試驗發展、中試熟化、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將科技成果轉化成效評價指標作為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獎勵評選的重要依據並加大權重。高校院所根據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需要,可自主設置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技術崗位。

  2.支持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統一開展技術推廣、知識產權運營、技術投融資、技術供需對接、產品資質申報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

  強化企業主體

  激發科技成果轉化核心動能

  圍繞企業與高校院所“各自為戰”、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動力和能力不足等問題,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提出強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企業轉化高新技術成果、促進國有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等3項措施。

  ●亮點

  1.對企業承擔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按照企業實際獲得的國撥經費給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其中對項目牽頭企業的國撥經費(不包括轉撥給其他單位的資金)配套比例提高至最高1:1。

  2.對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承擔企業委托研發投入300萬元(含)以上的研發項目,可認定為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繁榮技術交易

  構建高活力技術轉移轉化體系

  針對科技成果“不會轉”“不願轉”難題,提出鼓勵開展技術交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激勵、支持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發展等3個條款,通過支持建設高水平、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培養“懂技術、懂市場、懂金融”的復合型技術經理人,促進技術市場發展。

  ●亮點

  1.經認定為市級技術轉移機構的,開辦第一年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辦公經費,在其穩定運營一年后可以給予連續2年每年最高1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2.技術經理人促成技術合同成交的,按合同金額的0.1%給予獎勵,單個技術經理人年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支持將取得重大貢獻的副高及以上職稱技術經紀專業人才納入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體系。

  打造平台矩陣

  暢通全鏈條科技成果轉化渠道

  提出系統布局概念驗証中心、建設公共服務平台等兩個措施,貫穿概念驗証、小試、中試全鏈條,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建設服務平台,根據運行成效給予經費支持,提供概念驗証、中試熟化等專業技術服務支撐。

  ●亮點

  1.支持建設專業領域概念驗証中心,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技術可行性和商業可行性“雙驗証”服務。經認定為市級概念驗証中心的,根據績效評估結果給予每家每年最高1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2.納入市級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體系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平台建成后每3年績效考核一次,等級為優秀、良好的,可根據年度技術服務收入一定比例,給予3年累計最高3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優秀平台還能通過科技計劃項目獲得提升改造資金。

  健全服務監管

  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生態

  提出打造智慧化“科創大腦”、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機制等3個條款,重在促進資源共享、健全容錯機制,實現政策、技術、資金、服務的高效匹配與對接,減少科研人員和轉化主體的后顧之憂。

  ●亮點

  升級“鷺創通”平台為智慧化“科創大腦”,整合科技成果、研發機構、政策資源等,構建智能數據底座,提供技術供需智能對接、政策精准推送、成果超市等服務,打造“一體化”智能服務平台。(記者 吳君寧 通訊員 孫卓 羅蕾 張紹威)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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