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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為“晉江經驗”立法

2026年05月07日09:16 | 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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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泉州為“晉江經驗”立法

4月29日,備受關注的《泉州市傳承弘揚創新發展“晉江經驗”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下一步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泉州是“晉江經驗”的發源地。習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間曾六年七下晉江,總結提出以“六個始終堅持”和“正確處理好五大關系”為主要內涵的“晉江經驗”。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福建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晉江經驗”現在仍然有指導意義。202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強調,創新發展“晉江經驗”。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創新發展“晉江經驗”歷史性寫入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

“泉州作為‘晉江經驗’的發源地,制定《條例》正當其時。”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泉州實踐的關鍵階段,以立法形式傳承弘揚、創新發展“晉江經驗”,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泉州新一輪改革發展的時代需要,也是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

去年以來,在市委堅強領導下,市人大常委會將傳承弘揚、創新發展“晉江經驗”納入年度立法計劃,由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工委和市發改委、市司法局以及高校專家、律師等組成立法專班,扎實推進立法工作,先后召開近50場座談會、書面發函征求意見9輪,深入全市120余家企業調研論証,匯總梳理各方意見1000余條。同時,征求“晉江經驗”的見証者、踐行者、受益者——晉江市部分老領導、企業家代表的意見建議,提升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負責人介紹,《條例》聚焦當前泉州市民營經濟發展的痛點堵點,創新以“正確處理好五大關系”為篇章結構,將“六個始終堅持”的核心要義融入具體條文,首次採用指引句的方式對相關章節進行概括,共七章五十六條,包括總則、資源要素配置、企業融通發展、產業科技創新、產城融合發展、政府服務保障、附則。

“《條例》突出精神傳承、僑台優勢、政企互動、實體經濟、品牌戰略等極富泉州特色的元素。”市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表示,《條例》將“晉江經驗”在長期傳承發展中積累形成的堅守實體經濟、良性政企互動、重視品牌建設、鼓勵創新創造等成熟經驗,以及一縣一特色、園區標准化建設等實踐成果予以固化、規范,為泉州在新征程上續寫高質量發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融媒體記者顏雅婷 通訊員陳梅梅)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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