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4月05日14:3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4月5日电 据泉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为持续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林聪明借公务之机旅游问题。2019年7月19日至27日,鲤城区教育局在陕西师范大学举办2019年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高级研修班。林聪明作为研修班管理人员,在培训上课期间,借机私自携妻儿到西安、洛阳等地景点游玩。此外,林聪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12月,林聪明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由专技十级降为专技十二级)处分。

丰泽区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陶崇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8月,陶崇群利用分管中职成教日常工作和当年度高中招生补录工作的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6000元。2019年11月,陶崇群受到党内警告;收缴其违纪所得。

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国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7月,温国才作为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违规同意该公司超标准购置大众牌轿车(车牌号闽C798AW)。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温国才多次因个人私事使用闽C798AW号车,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1232元。2019年12月,温国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油费已退缴至公司账户。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借公务之机旅游,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有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个别违纪行为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知耻不知止行为。上述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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