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人大代表与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商民营经济发展大计

2020年11月26日10:1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福州市检察机关迎着困难,主动为企业解决难题,速度快、措施准、成效实。”11月25日,在福州市检察院召开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福建省人大代表陈金发给予福州市检察机关高度评价。

据悉,为扎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共商民营经济发展大计。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参会人员就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及检察机关如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等问题进行交流。

“检察机关是否可以考虑加强监督律师规范代理行为?”

“中小企业正处发展上升期,检察机关能否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帮助,普法进企业向中小企业倾斜。”

“企业发展过程中较常遇到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检察机关接下来能否加强民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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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矛盾如果及时化解,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怎么将诉调结合,减少诉源,需要在调解上多下功夫。”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春光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补充作了指导讲话。他认为,在快速变化的大环境下,福州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从一个个涉企案件以及创新机制生动展现了检察担当。

“今年福州市检察机关对我们多位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处理,让如履薄冰的企业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更提振了大家的信心。”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朱琴厦坦言企联作为企业“娘家人”,必须要加强与“老娘舅”检察机关的密切联系,共商共议,切切实实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参会人员一行还视察了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暨福州滨海新城(漳港)检察室,并实地走访福建网龙公司,近距离了解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成果及长乐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情况。

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检察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大到产权纠纷处理、破产案件受理,小到法律咨询、政策运用,企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尽心尽责护航。

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案件适用“三项机制” 27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办理377件498人,不批捕82人,不起诉58人;对116名涉企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撤案涉企刑事诉讼“挂案”20件;审查起诉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盗窃犯罪案件123件148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或贪污企业财产犯罪案件44件70人、挪用企业资金或公款案件16件17人。

“社会要发展,民营企业是中坚力量。我们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不仅要从司法维度认真考量,更要从社会效果审慎考虑,防止出现‘案件办成,企业垮掉’的情况。”在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后,张时贵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法律监督,探索创新机制,倾听企业心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全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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