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完善简易注销改革 破解企业“退出”难
长期以来,企业注销存在程序复杂、申请文件多、耗时较长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效率。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真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近日,泉州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余某拿着刚打印好的《注销登记通知书》感慨地说,“这家公司注销了,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我又可以轻装上阵规划新的投资了。”
余某的公司是去年成立的,因对市场竞争估计不足,又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情况远不如预期。在得知泉州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简易注销登记的消息后,她及时办理了注销登记。
近几年来,市场主体退出领域存在的注销程序烦琐、过程漫长等问题逐渐受到关注与重视,市场退出登记机制亟待变革,探索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成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工作的迫切需要和更高要求。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6年初,我省在泉州、漳州、平潭三个地区开展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月4日,印发《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2019年1月,我省以泉州为试点进一步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总结泉州试点经验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地域范围拓展至全省范围。
今年5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目前,全省均可按照新的办法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新一轮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什么亮点?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
“该办法从适用范围、公告时间、容错机制、规范材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负责人说。
首先,让更多市场主体能享受改革政策,将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由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扩大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使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其次,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至20日,公告时长直接减半,进一步节约企业注销时间成本。
同时,建立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修改原来单个企业只允许申请一次简易注销登记的规定,允许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者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等异常状态的企业,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重新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更加贴合企业需求。重新规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提交材料,制定统一表格文书,实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标准化、规范化。
据了解,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我省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4.6万户,占同期注销企业的60.13%。
加快企业“新陈代谢”
“简易注销政策鼓励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债权债务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简易注销,有效破解企业‘易入难出’的困境,打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既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也让新兴经济大胆进入市场。”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他说,当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由于注销程序烦琐、过程漫长等问题,企业申请注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一些经营者甚至放弃办理注销而成为“僵尸企业”。“僵尸企业”的长期存在,不仅浪费行政资源,还容易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判断与决策。
“新一轮改革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明确企业的诚信义务和失信风险。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简易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决定,同时恢复其主体资格,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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