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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强入厦人员健康管理  购买“四类”药品须人员“实名登记”“核酸必检”

2022年04月11日15:16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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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4月11日电 (陈博)10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2号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严格执行第7号通告基础上,该市将加强宁德、广州入厦人员健康管理,同时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核酸必检。

通告明确,3月28日以来有宁德市、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10日起前3天每天和第5、7天须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4月4日以后有宁德市蕉城区、广州市白云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抵厦之日起实施14天(7+7)居家健康监测,前7天除外出就近核酸检测外,严格足不出户;后7天可点对点出行、上班。期间前7天每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外出时均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社区及用人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

通告还要求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的人员,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实际用药人须核酸“三天两检”,即购药后6小时内检测1次,3天内间隔24小时以上再检测1次。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醒,本通告自10日起施行。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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