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839家、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7.9亿元……福建检察公益诉讼五年答卷出炉

人民网福州9月21日电 (钱嘉禾)“从办案质效看,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甸,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清理被污染水域等,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839家,法院判决支持生态损害赔偿金1.3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价值222万元,法院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金1680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约3.2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7.9亿元。”20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瑜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福建检察公益诉讼五年来的成果。
发布会现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陈瑜介绍,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拉开了检察公益诉讼改革的序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五年来,福建如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陈瑜表示,为守护好八闽青山绿水,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一体推进“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相关做法被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围绕福建省政府整治矿山开采后“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矿山恢复治理专项监督,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1件,直接挽回矿产资源损失1.35亿余元。
“福建省检察院直接立案相关监管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对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依法收集、发布、统一管理职责案,督促对274个食品药品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逐步健全食药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长效管理。”陈瑜说,五年来,福建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7件,其中提起公益诉讼99件。
同时,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福建省立案涉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72件、诉前程序案件1081件,包括“保障民众出行安全”“保障市民居家公共安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三个方面。其中,福州、厦门、莆田、龙岩等地检察机关部署老旧小区消防栓缺水、应急通道违法占用、电动车集中充电、电梯年久失修等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1份。
陈瑜表示,在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精神家园方面,福建省检察院保护好文物和文化遗产,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下发《关于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维护好英烈纪念设施,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呵护好英雄名誉和荣誉,针对黄某通过QQ群及微信发布大量侮辱、诋毁四川省凉山州救火英烈的言论行为,省检察院、南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指导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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