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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母亲河”的碧水安澜  莆田检察以法治之力助推木兰溪全流域治理

2023年07月13日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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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淼淼、白鹭翩飞、岸草成茵……中国十大最美家乡河——木兰溪,是福建“五江一溪”之一,被称为莆田的“母亲河”。历经20余载接力治水,木兰溪从水患之河成为造福人民的生命之河、安全之河、生态之河、发展之河。2023年1月,木兰溪综合治理工程入选水利部发布的“人民治水·百年功绩”治水工程项目名单。

“从上游到下游,从岸下到岸上,从干流到支流,聚焦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司法屏障,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日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就巩固治水兴水成果,深入木兰溪专题调研,向全市检察机关再发“牢记嘱托,奋力守护兰溪美”动员令。

上下一体内外协同 构筑治理“四梁八柱”

木兰溪干流全长105公里,流域面积1732平方公里,占莆田市陆域面积约40%,其流程长、流域广,流经区域、管理部门多。

“在木兰溪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展现担当作为,先要‘立梁架柱’,上下一体,内外协同,统筹推进。”许志鹏介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区域定位和发展特点谋划生态司法保护,制定《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监督举措,形成“木兰溪源头、城市绿心、东圳库区、蓝色海湾、滩涂湿地”五大区域特色公益保护新格局。

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年深化“一溪一库”(“一溪”指木兰溪,“一库”指东圳水库)办案部署,建立市院统筹指导、县(区)院集群发力的工作模式,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监督协作的履职办案工作格局。同时,对涉木兰溪流域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列出“十二小专项”问题清单,为开展类案监督提供示范引领。

2022年11月,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木兰溪下游存在河道交接断面水质检测不达标,当即启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导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快速理清相关行政机关职责。针对该区11条水系、14个交接断面水质检测点出现的水质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并持续跟踪监督,直至水质净化达标。

线索是办案的“源头活水”。莆田市检察机关利用社会资源,撒网布点,发挥群智群力,多渠道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高质效履职赢得主动。仙游县检察院创新“网格+公益诉讼”工作机制,邀请全县网格员、单元长、网格长作为特约网格员,延伸监督触角,形成工作合力。

机制运行一年以来,仙游县网格员报送相关线索近30件,公益诉讼线索同比增长47%。该院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修复、治理被损害河道25公里,复垦农用地100余亩,关停非法养殖场20多处,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近300吨,将污染源截断。

上游下游干流支流 各方联动合力治理

木兰溪的源头在仙游。河流治理,必先溯及源头。

2021年底,陈某、李某等5人非法采挖木兰溪上游龙井水库中的溪石,对河床造成严重破坏。案发后,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巡河取证,邀请权威机构评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于2022年底将陈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处5名被告赔偿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

仙游山区海拔高、地域广,与福州、泉州所辖的6个县(市)接壤,是多个河流的发源地。为形成区域保护合力,2022年8月,仙游以相邻的“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为基础,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共护共治机制,通过区域联动协作,齐心守护大樟溪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打击修复并重,治罪治理并列,执法普法并举。仙游县检察院加大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把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开到农舍家门、田间地头,用典型案例警示,引导群众保护水源。5年来,当地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领域案件下降50%。

延寿溪是木兰溪最大的支流。东圳水库位于延寿溪中游,不仅是莆田市的“大水缸”和生命线,对木兰溪流域防洪安全、生态供水安全至关重要。“针对东圳水库周边违规建筑、违规占地等老大难问题,我们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疏通中梗阻,以法治手段推进干支流协同治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加强东圳水库保护,市人民检察院、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区两级河长办、市东圳水库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库区周边、干渠周边进行全流域全覆盖摸排,梳理搬迁安置、违法占地、生态治理、退果还林、污水治理、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等7个方面14个问题。

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牵头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共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将治理措施落实落细,最终促成东圳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76户居民搬迁,拆除违章建筑8宗,清理违建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碎石场,关闭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屠宰场12处,库区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岸上岸下陆地湿地 统筹推进系统治理

检察机关助力木兰溪综合治理,用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监督视野从岸上到岸下,从陆地到湿地,山水林田湖并治,促进一体化系统治理。

莆田市又称“荔林水乡”,每到大暑时节,木兰溪两岸,荔枝红遍、硕果累累。为保护好“荔林水乡”这一莆田特有的自然风貌,该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城市绿心保护,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针对荔城区新度镇下横山村6棵百年古树被破坏问题,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部门保护职责,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古树抢救复壮。同时,以个案办理推动区域内古树名木全面依法保护,9029棵古树陆续列入全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数据库,设立“检察公益古树名木保护警示教育基地”,让古树焕发生机活力,延续莆田人民“泛舟木兰、品赏荔林”的乡愁记忆。

莆田市检察机关连续五年对木兰溪流域周边的非法占地建设、养殖污染、污水直排等进行接续监督,通过“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荔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某镇长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养殖明虾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地方党委专题汇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84户长期占用基本农田的水产养殖场纳入退养计划,2100多亩占用面积土地完成复耕。

在涵江,木兰溪入海口有着千亩湿地公园及大面积的红树林保护区,更是黑脸琵鹭、反嘴鹬等国家保护动物的栖息地。2021年2月,一则信息《莆田有近百只反嘴鹬命丧捕鸟网》引起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关注。

调查核实后,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责任单位迅速行动,严格落实职责,对海上养殖非法拉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候鸟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检测和评估,建立健全候鸟及其栖息地档案,多形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经过系列综合整治,珍稀候鸟的身影重现木兰溪畔。

在入海口兴化湾处,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涵江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设立涵江区“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联络室,与区人民法院、区自然资源局设立“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创新“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携手维护木兰溪入海口海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据介绍,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生态检察”职能叠加优势,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共办理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28件28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3件,提起公益诉讼21件,督促治理农用地3212.64亩,清理各类垃圾5万余吨,追偿环境恢复治理费用2000余万元,整改污染实体316家。

此外,莆田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和调研成果创新,办理的3个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撰写的《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与监督调研报告》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一等奖。

“下一步,检察机关以实施木兰溪综合治理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契机,积极融入市委部署,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担责履职,在木兰碧波中听见检察声音、看到检察身影。”许志鹏表示。(张仁平 谢黎明 陈佳)

(责编:江苇杭、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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