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7月26日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周联清、庄稼汉、李德金、檀云坤、袁毅、江尔雄,秘书长黄新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建成,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福建省献血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福建省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
会议决定批准《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莆田市莆仙戏保护传承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省级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任命施务农为省监委委员,阮海鹰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监委委员、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共审议10件法规草案,通过其中的5件,审查和批准2件设区市法规;听取审议6个专项工作报告和2个执法检查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省级决算;审议了有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等。会议审议通过的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从福建省治超工作实际出发,在加强货物运输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推进科技治超、促进文明执法等方面作出规范。会议审议通过的统计条例,注重压实统计责任,完善统计资料公布制度,有利于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的献血条例,从加强政府组织保障、规划布点、为献血者提供福利便利等方面进行完善,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不相适应问题。会议审议通过的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采用“小切口”立法形式和立法专班起草模式,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村规民约的地方性法规。有关方面要做好上述法规和决定的学习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抓紧制定出台配套保障措施,确保法规和决定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会议听取审议了2022年省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2年省级决算,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力度,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会议听取审议了2022年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要加强与国家规划和有关政策的衔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盘活存量交通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福建省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持续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加强耕地保护监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强审判队伍建设。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专利“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要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强化专利协同保护,加快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立法进程;要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有机融合,构建高效法治实施体系,形成系统协同、综合高效的大保护格局,更好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和报告。(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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