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时令价”、禁止 “虚假折价” 厦门发布价格行为告诫书规范“两节”市场

人民网厦门9月19日电 “杜绝使用‘时令价’”“货签对位、价目齐全”“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1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告诫书》要求,各级经营者应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自觉落实《厦门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合规指引》,避免实施违法价格行为。
《告诫书》指出,经营者应谨慎自主定价,除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定价外,应以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努力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与服务,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过高定价。
《告诫书》明确,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货签对位、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标示方式。同时,不得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低标高结、虚假宣传等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促销等,杜绝价格欺诈。
此外,面对即将到来的“两节”旅游旺季,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同时,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5月,已专门出台《厦门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合规指引》,以规范商贸、餐饮、住宿等从业者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告诫书》旨在通过规范经营者行为,稳定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市民游客打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两节”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张萌 洪艺珣 陈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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