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5批次产品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不合格 涉及羽绒服、运动鞋、电动车等
人民网福州1月16日电 (江苇杭)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烟花爆竹、羽绒服装等13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并发布《2023年烟花爆竹、羽绒服装等1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以下简称《名单》)。此次共抽查检验1641家生产单位、1285家销售单位的177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26批次。在抽查不合格产品中,烟花爆竹61批次、羽绒服装26批次、睡衣居家服11批次、老年鞋8批次、学生书包24批次、玩具14批次、无线充电器18批次、电源适配器12批次、移动电源31批次、读写台灯8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76批次、嵌入式灯具111批次、电动自行车26批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名单》中涉及福建相关产品共15批次,包括羽绒服装6批次、老年鞋7批次、电动车2批次。
其中,标称泉州卡菲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服及标称莆田市禄凌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服被检出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不合格,标称泉州市千纸鹤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裤、标称石狮聚驰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服、标称石狮市普赫王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服被检出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不合格,标称石狮市伟峰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士羽绒服被检出绒子含量不合格。
标称莆田范普森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女休闲鞋、标称金莱克(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健步鞋、标称泉州市晟歌鞋服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圖思龍健步鞋、标称晋江市商淘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女休闲鞋、标称奥卡索(福建)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布鞋、标称泉州鸣淘鞋服有限公司生产的运动鞋被检出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标称泉州集友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女时尚休闲鞋被检出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不合格。
此外,标称泉州灵捷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被检出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不合格,标称晋江市高星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被检出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防火性能不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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