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2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周联清、庄稼汉、林宝金、李德金、檀云坤、袁毅,秘书长黄新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林文斌,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列席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周祖翼强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要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自觉做全会精神的带头学习者、坚定落实者,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推进者、坚定践行者,为福建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一要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立的各项改革任务上来,以学习贯彻的扎实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找准人大履职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扎实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助推福建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衔接起来,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将人大监督工作主动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把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强大力量。三要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福建省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使改革决策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要把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四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不断探索体现人大工作特点、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新途径、新载体、新机制,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不断提升全省各级人大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水平,确保全会精神在福建省各级人大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先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李智作关于《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俐敏作关于《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吴黎静作关于《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社厅厅长孔繁军作关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黄水木作关于《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林郁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省住建厅厅长朱子君作关于《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谢荣兴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成财作关于《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说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岳林作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说明,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作关于《宁德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翁祖根作关于上述三部设区市法规审查的报告;听取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冀萌新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林文斌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金银墙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侯建军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和人事事项等。(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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