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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四项工程”为牵引  赋能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

林施兆
2024年11月29日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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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实施“四项工程”为牵引,以高质量队伍建设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实施政治建设“铸魂工程”,夯实检察队伍思想根基

突出政治标准是第一标准导向,发挥人才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

以理论学习补钙壮骨。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推进组织带学、专家讲学、个人研学、网上推学、交流促学、考评督学“六学联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36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在日常、用在经常。实地参观船政文化博物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打造沉浸式“党建实景课堂”。

以党建引领厉兵秣马。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积极参加省市院“一院一品”典型案事例征集评选活动,打造“亲清护企·长检先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公益诉讼·守护民生”三个特色党建品牌。品牌团队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等荣誉,相关工作成效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优秀典型事例、2023年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

以检察故事凝心聚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和舆论宣传工作的十二条意见》,加强“两微N端”阵地管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教育基地、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等作用,不断延伸普法宣传辐射效应。微视频《在河之洲》获评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十佳作品和最佳撰稿奖,法治教育微纪录片《星星之火》在学习强国、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出,获评全国未检工作优秀新媒体作品。

实施人才强检“领军工程”,推动检察队伍薪火相传

围绕领导班子、业务骨干、年轻干部三个层次梯队,用好拔尖人才培养等相关制度机制,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选、育、管、用”,突出抓好队伍素能提升。

狠抓领导班子带头。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政治把关、业务引领、作风示范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院领导带头办案办信、担任法治副校长、挂钩联系企业等8项制度,通过领导班子靠前履职,打通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堵点。近三年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708件,带队走访挂点联系企业37次,包案办理信访件43件,获评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狠抓业务骨干培树。针对不同业务部门和岗位特点,为业务骨干广泛开展岗位轮训、业务研讨、案件点评会、模拟业务竞赛等“菜单式”“定制化”“办案+研究+培训”等精准定向培训、练兵活动27场次。先后选派17名业务骨干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到法院交流锻炼及驻村挂职历练,涌现出全省“百佳十优”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调研骨干人才等先进典型。

狠抓年轻干部培养。组建检委会青年办事专班,优选14名党员干警参与审查检委会疑难复杂案件48件;组建12309工作团队,要求35周岁以下党员干警轮流参与接访处访;落实党员干警包片联系群众机制,配合区委工作专班化解矛盾纠纷,让年轻干部在办案一线、重要岗位、艰苦地区“勇挑担子”“干出样子”,加快促进成长成才。

实施素能培育“强基工程”,引领检察队伍守正创新

深化实训实战实绩培育各项举措,激发干警内生发展动力。

以“共学”厚植理论研究成长土壤。强化山海协作,与龙岩长汀县检察院开展结对,实现教育培训资源远程共享。成立青年小组学习会,落实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召开时政、法律热点研学沙龙21场,在省级以上主题征文中获奖48篇次。

以“共研”锻造队伍过硬业务能力。成立8个覆盖“四大检察”业务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青年干警政治、业务“双导师”传帮带机制,通过大胆起用青年干警参与主导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办理公安部督办的组织偷越国(边)境系列案等,让“标兵”“能手”带动打造更多检察“行家里手”。

以“共建”推动理论实践相融互促。与厦门大学课题组合作开展课题调研,获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省院检察理论课题立项。会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签订共建协议,相互聘请大学生社区法治辅导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全面铺开“1+5”合作机制(即:签署一份党建共建协议,共建检察官社区服务、在校生社会实践、普法动漫合作、涉案未成年人就业指导、社会治理联合调研等5个基地)。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人才共育,成立研究实践基地,完善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借力“外脑”提升检察“智慧硬核”。

实施严管厚爱“铁军工程”,激励检察队伍担当实干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确保从严管理出战斗力、真诚关爱出凝聚力。

强化从严治检“驱动力”。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适时开展“五查”(即:机关效能考勤及会风会纪专项督查、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比对核查、因私离榕等重大事项报告抽查、重点涉检信访或举报件调查),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建立“两提醒一回访”工作机制(即:在两个关键节点突出提醒义务,就是在受理案件及拟作不捕、不诉、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两个节点,提醒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廉洁办案、“三个规定”等事项;在案件办结后,对检察人员廉洁办案规范办案情况开展“回头看”),制发《廉洁办案告知书》163份,回访案件41件,均未发现廉洁问题。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考核机制,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将支部党建任务、核心考核指标等纳入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范畴,为29名干部实现一人一档“精准画像”,并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中加以运用。

强化从优待检“向心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到“八个既看又看”,按照近期备用、中期培养、远期储备、梯次使用的思路,分类建立人才储备库。近三年选拔任用、晋升职级13批39人次。选拔年轻干部充实中层队伍,80后中层干部增加30%。建立完善检察官入职晋级颁证宣誓制度,定期开展荣誉退休、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尽力为干警解决子女入学、夫妻两地分居等困难,增强干警归属感。

强化为民情怀“内生力”。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三支队伍,推行“3+10+N”志愿服务机制(即:三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名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10次志愿活动,N个志愿服务项目),近三年开展义务献血、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共计240余场,连续四届获评福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社区检察官+网格化”信访工作机制,优化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司法救助、普法宣传等检察服务,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者系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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