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检察:向高空抛物说“不” 筑牢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防线

高空抛物看似小事,却可能酿成大祸。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仅要始终坚持高质效办案理念,更要善于从个案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推动源头治理。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干警走进某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一起发生在该小区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向居民阐述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和危害,并提醒居民注意靠窗物品摆放,避免意外发生。居民们纷纷表示要以此为戒,拒绝高空抛物,守护社区安全。
听证会现场。仓山区检察院供图
年过六旬的吴某某在仓山区某小区21楼楼顶天台抽烟时,因一时兴起,将放置在旁的烟盒连同烟盒内部的装着的石头一同抛出楼顶。该烟盒及石头后坠落至与该楼房仅一墙之隔的某幼儿园内。当时幼儿园正在操场上进行教学活动,高空抛物致使操场上的3名教师及36名幼儿受到惊吓,引发恐慌。此事发生后,该幼儿园立即停止园区后操场的使用,致使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案发后,吴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向该幼儿园赔礼道歉。鉴于吴某某的赔礼道歉且未造成实际损失,该幼儿园出具谅解书,对吴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今年1月,仓山区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再次就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对吴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并向听证员介绍对涉案小区的走访调查和高空抛物治理情况。吴某某现场起身鞠躬表示忏悔。听证员认为,吴某某有认罪悔罪情节,且已取得幼儿园的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如对吴某某作不起诉,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不仅对吴某起到了教育作用,更让其意识到了错误,通过这个案例的实地宣传,也能让居民了解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
最终,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获得代表们一致同意后,仓山区检察院对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表示,“检察办案不能就案办案,要把握好‘三个善于’的理论内涵,如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司法办案更有温度,才是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工作人员现场调查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地点。仓山区检察院供图
仓山区检察院通过对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高空抛物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从中发现一些潜藏的社会治理类问题。犯罪嫌疑人高空抛物原因多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及发泄情绪,究其根源是部分小区物业宣传教育不到位、嫌疑人没有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及违法性,监控设施覆盖不全面也是造成部分高空抛物案件侦查难的一个原因。
仓山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联合社区、物业等多方力量,推动小区完善监控设施、增设警示标识,并强化普法宣传,从源头预防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让“头顶上的安全”成为社会治理的坚实屏障。(喻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