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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地检察院共建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协作机制  以“外部监督”促“高质效办案”

2025年10月02日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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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近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连江县检察院、闽清县检察院在闽清县检察院联合举行了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决定,同时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验办案质效的“标尺”,是落实“三个管理”的关键抓手,而异地交叉评查通过“外部视角”破除“熟人评查”局限,更能倒逼检察官提升责任意识与办案水平。

活动中,三地检察院正式会签《关于建立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协作机制的意见》。此次评查以线上评查为主,由福州市检察院统一建立评查案卡,三地检察院在现场交接第一批待评查案件的检察内卷扫描光盘。该机制明确覆盖“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十大业务”全类型案件,规范了评查范围、标准、流程及结果运用,推动异地评查从“临时协作”转向“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仪式现场

福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强调,此次协作是基层检察院落实“三个管理”的创新实践,要求三地检察院坚持“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务求实效”,既要精准发现案件办理中的共性问题,更要通过评查成果转化促进办案质效整体提升,真正实现“评一次、改一片、带一域”。

该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是三地检察院落实最高检部署的生动实践,更是以“小切口”推动“大管理”的探索——通过跨区域协同,构建起“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为深化“三个管理”探索新路径。

接下来,三地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为起点,紧扣机制目标,推动办案质量与检察队伍素能双提升。严格落实评查标准,细化评查流程,确保评查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量化;强化成果运用,深挖办案质效薄弱环节,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对个性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跟踪督办,推动评查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深化交流协作,适时通过案例复盘、类案研讨、业务培训等形式,促进三地办案理念与方法互鉴,通过互学互鉴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在协作中实现“1+1+1>3”的共赢效果。(文/图 台江区检察院 闽清县检察院 连江县检察院)

(责编:江苇杭、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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