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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泉州丰泽发布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2月09日11:36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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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丰泽东海三景四苑三期“8·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陈*义,男,汉族,1987年9月生,泉州市丰泽区人)。

详情如下——

2025年8月7日15时22分许,丰泽区东海街道辖区的三景四苑三期小区地下室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59万元。

报告显示,经调查组调查认定,本起事故系一起因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且违章带电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

三景四苑三期小区业主向泉州新东海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丰泽三景四苑分公司反映,地下室的日光灯安装在通风管和消防水管上方,造成地下室照明不足。分公司计划将安装在地下室顶板的日光灯移位到消防水管和通风管的下方,并列入工作计划报公司备案。

2025年8月7日上午,工程主管辛*平和电工陈*义两人按工作计划到地下室进行日光灯移位作业,仅完成部分移位工作。下午,辛*平到公司开会,未安排陈*义继续作业。

14时24分许,陈*义独自一人携带电工作业工具和人字梯到地下室9号车位位置进行日光灯移位。14时46分许,陈*义使用人字梯爬到9号车位上方的消防水管上面进行日光灯移位作业,作业中,陈温义未穿戴电工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且未断开线路电源,带电作业。15时22分许,陈*义作业时发生触电,电源线路发生跳闸。15时30分许,一小区业主到9号车位骑电动车,刚好看到有人躺在消防水管上面,呼喊都没有动静,该业主立即将地下室看到的情况告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工程主管辛*平(到公司开会刚返回)得知后,迅速赶到现场,爬上人字梯看到陈*义仰躺在消防水管上面,左手掌心有裸露的电源线。

本起事故直接原因为:死者陈*义安全意识淡薄,在无监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电工作业,作业中未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且未断开电源,带电进行电工作业,作业中不慎身体一处碰触带电导体的相线,另一处接触到灯具零线或者低电位时,造成电流通过身体形成回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事故间接原因为:

1.泉州新东海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电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地下室照明线路未采用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系统,配电箱内未在负荷侧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存在安全隐患。

2.丰泽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未有效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3.丰泽区东海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三景四苑三期小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未有效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点击查看→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来源:观八闽)

(责编:陈楚楚、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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