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清理障碍物、打通“生命通道”  厦门市纵深推进“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026年08月21日09:00 | 来源:厦门日报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收藏小字号

厦门市消安委办牵头,多部门协同分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厦门市消安委办牵头,多部门协同分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针对通道畅通情况开展检查。

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针对通道畅通情况开展检查。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消防车通道,哪一条是生命通道?答案是:每一条。火灾来临时,它们是逃生的出路,也是救援力量抵达的必经之路。然而现实中,逃生窗锁死、楼道堆杂、消防通道停车等情况时有发生,给“生命通道”设下一道道障碍。

  记者从厦门市消防救援局获悉,自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厦门市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作为重点攻坚内容,由市消安委办牵头,消防、宣传、公安、住建、城管等多部门协同分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坚持刚性执法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拆除了一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上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此外,全面整治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登高作业的障碍物。

  海沧街道海沧社区大街,居民自建房密集排列。一栋三层小楼里,70多岁的老周做了个决定:“拆窗破网”——他家二楼卧室窗户朝向主街,一直没有开设逃生口。

  “部分居民在二楼及以上位置加装了防盗窗,却没有开逃生口。一旦火灾发生,被困人员无法快速逃生,消防力量也难以精准施救。”海沧区消防救援局港北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周建仁说。老周家就是典型。得知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拆窗破网”宣传引导,老周主动要求整改,“我是老居民、老党员,带头配合消防整改,房子住着安全。”

  今年8月9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也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已设置的应当主动拆除。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检查单位11.8万家,已督改隐患1.2万处,其中门窗逃生障碍物问题2421处,有效畅通消防通道。纵深推进专项整治,“生命通道”正在实现从“堵”到“通”的转变。(文/图 记者 罗子泓 通讯员 廖鹏燕 陈雅真 赖州玉)

(责编:陈楚楚、刘卿)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