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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泰:省市县三级评议+县乡两级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评促练、以观促廉

2026年09月04日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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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以及福建省检察院“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要求,强化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日前,永泰县检察院就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省市县三级职务犯罪检察业务骨干对庭审进行评议“把脉”。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分管、负责人共50余人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现场观摩。

庭审现场。永泰县检察院供图

庭审现场。永泰县检察院供图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邱某某于2014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上百万元,并在合同签订、工程款拨付、建房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邱某某为掩饰、隐瞒受贿所得,将现金交由他人通过多个银行账户进行“清洗”转移,涉嫌洗钱犯罪。为明晰指控,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将邱某某的受贿事实及洗钱路径逐一呈现在法庭之上。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并未止步于事实归纳与罪名指控,而是回溯被告人从乡镇基层到县直机关,从勤勉履职到初心动摇的四十载工作历程,再次揭示“廉洁从政不是一时之功,而是一生之责”。

一位来自乡镇的干部在旁听后表示:“看到曾经的‘身边人’变成了‘案中人’,听着公诉人入情入理的法治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绝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评议会现场。永泰县检察院供图

评议会现场。永泰县检察院供图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会。会上,来自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评议人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前准备、公诉人当庭讯问技巧、举证质证逻辑以及法庭警示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点评。评议认为,本案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指控犯罪有力、证据展示清晰,警示效果良好。同时,省、市评议组领导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文书制作、丰富多媒体示证效果、优化公诉意见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警示教育的“活课堂”,通过“零距离”旁听身边的真实案件,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泰县检察院推行的“庭审观摩+现场评议+警示教育”三合一模式真正达到了“旁听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既在实战演练中把脉问诊、提升公诉硬实力,又借“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陈雯)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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