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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10條措施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

2025年08月20日08: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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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福州8月19日電  (記者劉曉宇)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提出十大措施,包括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實施育兒補貼等制度、強化職工權益保障等,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措施》有效期10年。

  《措施》強調,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的保障作用。將符合條件的產前檢查、分娩等生育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或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予以報銷。同時,落實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在強化職工權益保障方面,《措施》指出,應督促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落實對女職工特別是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保護。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實際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方式,營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環境。暢通勞動保障維權渠道,堅決查處針對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

  在強化生殖健康服務方面,《措施》支持危重症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鼓勵中醫醫院開設優生優育門診,將中醫藥技術融入婦科、產科、產后康復等醫療服務。加強生殖保健技術研發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對困難家庭發放不孕不育治療補助。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20日 06 版)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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