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確每年3月為平安宣傳月
2025年08月21日17:09 |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福州8月21日電 (林銘賢)今年7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正式表決通過了《福建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將於9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布會現場。實習生 林靜茹攝
8月21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福建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李杰鵬在會上表示,《條例》明確每年3月為平安福建宣傳月,全面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為深化平安福建建設夯實法治基礎。
《條例》分為七章,共五十三條,主要圍繞健全平安建設工作機制、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構建平安建設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責任監督考核機制等四個方面作出規定。
《條例》從提出到審議通過,歷時3年,是一部既體現福建特色又符合時代特征的地方性法規。
一方面,《條例》聚焦法治保障服務高質量發展,明晰法治政府建設的各方責任。明確要求各級各部門強化法治思維,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首次明確平安建設的主要任務、主管機構職責以及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進一步優化平安建設責任體系,對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作出規定等。
另一方面,《條例》聚焦回應群眾關切,解決急難愁盼。聚焦平安建設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和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明確將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沿海及海上治安管理、鐵路護路聯防等11個領域作為現階段重點防治和專項治理內容﹔明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推動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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