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厦门同安法院持续优化生态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碧波荡漾,绿树掩映,白鹭翩翩起舞,栗喉蜂虎欢快鸣叫……在厦门这座海上花园之城,万物生灵各美其美,共奏华章。
2024年10月,厦门再添“国际生态新名片”——荣获“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称号,并入选“自然城市”平台。作为福建省首家跨区域集中管辖涉生态案件的基层法院,今年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牢记嘱托、持续推进,以生态多样性保护为着眼点,持续优化生态司法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立足审判职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六人“组团”挖花蛤,运用国家禁用渔具从海底“吸”上来花蛤苗共计191268.97公斤。2024年12月,同安区法院宣判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被告人陈某、林某甲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九个月不等,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承办法官介绍,“这种‘扫荡式’的捕捞会对海洋生物造成严重破坏。”庭审时,林某甲得知自己需负刑事责任的结果后,悔恨不已。当天,该院还组织部分村民到现场旁听庭审。该村村民以打渔为生,且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村民们通过观看庭审,深化了对法律的认识,并纷纷表示会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捕捞,注意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
一起违法捕捞花蛤苗案的审理,有力惩治违法行为,震慑潜在犯罪,同时发出警示提醒,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同安区法院发挥专业审判职能作用,开庭审理了非法采挖金豆案、私厨餐馆售卖豹猫案等,以严格司法,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防线。
此外,同安区法院还坚持“审学研”结合,提升审判专业能力,以《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路径研究》为题,完成厦门市法院2024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该院还建立“三院”生态司法合作模式,即整合法院、环境科学研究院、高校法学院在司法审判、技术研究、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汇聚合力优化生态司法水平。
“这个模式既能推动复杂疑难案件办理,也能提升审判团队专业化水平,进而提升生态环境审判效果,实现‘1+1+1>3’的效果。”同安区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洪淳淳说道。
做实“恢复性”司法,增添生态修复“新解法”
据悉,今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完成了湖红树林碳汇交易1127吨。交易的背后,上演着同安区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同安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积极引导当事人从“破坏者”向“修复者”转变,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的统一。
在审理违法捕捞花蛤苗一案时,承办法官积极引导行为人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因海底生态环境复杂,有修复资质的专业机构少,生态修复一直是一个难题。”承办法官说,用生态损失赔偿购买碳汇的形式,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修复能力不足、实际修复条件有限等问题。
2022年8月,同安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等部门依托厦门农业和海洋碳汇交易平台,设立了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并建立起“生态司法+碳汇交易”机制,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蓝碳”“绿碳”等生态价值产品,进一步拓宽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创新生态司法 护航‘双碳目标’”入选厦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案例。
同安法院会同多个单位实地开展异地补植复绿踏勘验收。同安法院供图
从建立全市首个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异地补植复绿,到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破解修复限制问题,现如今,同安区法院开始思考、探索,在破坏森林生态环境案件中,运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并逐步启用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评估生态损害情况,对生态修复提出专业意见指导。
“生物间的联系广泛且复杂,一类物种的破坏可能引起对其他物种的连锁反应”,洪淳淳表示,该院正在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努力摸索生态修复的“新解法”。
写好治理文章,共筑生态保护防线
2024年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在翔安区大帽山揭牌成立野生植物保护点后,同安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干警到海沧区蔡尖尾山放飞保护动物画眉鸟。
同安法院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放飞涉案画眉鸟。同安法院供图
此前,同安区法院在审理黄某甲、黄某乙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中发现,大帽山富集珍贵野生植物资源,其中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金豆”被肆意采挖,如不加以遏制,可能导致该区域野生植物资源生存遭受威胁甚至濒临灭绝等严重后果。因此,该院在大帽山设立野生植物保护点,并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升村民法治意识。
为深化执法者的生态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安法院积极推动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在该院设立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立足生态环境审判特色,推进教学点常态化运作。
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开展庭审教学活动。同安法院供图
“选择身边典型案例、贴合执法管理需要,构建沉浸式庭审体验模式。”洪淳淳说,这样的生态法治课堂受到学员的广泛肯定。
2024年以来,通过现场庭审教学、案例研讨、线上授课等方式,同安区法院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7场,参与人数达400余人次,让更多人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践行者。(叶小佑 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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