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生为本 从公益出发——“一院一品”检察长系列访谈

福州闽清检察:“党建+”带来“活力+”释放“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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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做客人民网演播室。人民网 焦艳摄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做客人民网演播室。人民网 焦艳摄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2020年07月22日09:43

编者按

以民生为本,从公益出发。

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在福州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福州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服务城市品质提升,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一院一品”检察长系列访谈,畅谈福州市检察机关打造“一院一品”的创新经验和务实做法、实践启示。

本期访谈嘉宾是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

 

 

主持人:以民生为本,从公益出发。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由人民网福建频道和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的“一院一品”检察长系列访谈,我是人民网的主持人郑窈。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厅的嘉宾是来自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的林施兆检察长。欢迎林检!

林施兆: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是把“党建+”作为一个工作品牌来打造,这是基于一个怎样的规划呢?

林施兆: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同时又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因此,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检察机关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力量源泉。

我们认为“党建+”是激发内驱力的金钥匙,能带来“活力+”,能释放“动力+”。我们把党建工作做在平常、融入日常,通过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抓队伍树形象、推模范促提升、抓业务立公信,实现党建与检察工作互融互促,齐头并进,有力助推新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在您看来,“党建+”品牌工作的创新点在哪?

林施兆:主要的创新点是通过树立品牌,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在思想层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落实“三会一课”、集中轮训、专题研讨、党员讲台等多层次全覆盖政治学习制度,以理论涵养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载体层面,开展“机关党建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支部达标创星工作,组织党员干警赴寿宁县下党乡、连江县潘渡乡开展红色文化主题党日,传承红色基因,强化担当自觉。在行为层面 ,明确提出“领导垂范,党员先行”的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对党忠诚、为党分忧、对党尽职,不断细化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工作机制,开展了多批次的干部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主持人:经过了一段时间“党建+”工作的创新给检察院带来了哪些变化?

林施兆:我们创新“党建+”工作品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党建系列活动,引导全院干警贯彻落实好新理念新要求,让干警们深切体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进而把这种感受内化为工作动力,凝心聚力地投入到检察实践之中。落到实处的“党建+”工作,让干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执法办案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式发展,我们检察院连续七届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接待室”,先后获得“先进基层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等称号。

主持人:近年来,检察机关非常重视“文化育检”。那么,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在“文化育检”这方面是如何下功夫的?

林施兆:没有先进检察文化的积极引领,就没有过硬的检察队伍,也就没有检察事业的发展繁荣。我们以“文化育检”为重要抓手,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我们投入一百多万元高质量建成党员政治生活馆,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的感染力,让干警在党建文化的熏陶中增强战斗力;完善图书阅览室、文化走廊,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举办“检徽闪耀新时代、红心向党展风采”七一晚会、“喜迎国庆共建文明”文艺汇演、梅检讲坛;建成健身房、瑜伽室、灯光篮球场等场馆,成立篮球队、乒乓球队和羽毛球队,推动形成“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引导干警形成奋发向上的价值追求和团结一致的精神力量,达到“以文化人”目的。

主持人:抓“党建+”工作,能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队伍建设抓好,同时也促进检察业务的开展。在这方面,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有什么亮点吗?

林施兆:是的,我们在工作部署中,将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势作用,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亮点:

一是服务保障大局有新贡献。我们紧紧围绕闽清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攻坚行动等实施意见,制定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等具体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敏感节点信访维稳等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一线办理案件、一线解决问题,切实把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做实做细。深化双联双扶活动,发挥“红色领航员”作用,筹措资金六十余万元,为结对帮扶村定项目、牵产业。

二是公益诉讼工作有新作为。我们着力当好“公益守护者”,在全市率先争取地方党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食品安全领域、校园周边禁烟、废弃口罩处理等社会公益问题,因案施策、精准督导,排查公益诉讼线索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份,召开圆桌会议2场,提起公益诉讼6件全部胜诉,挽回国有和集体经济损失81万余元。

三是生态检察工作有新成效。我们先后制定《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与生态修复“相衔接”工作机制》等文件,多措并举护航生态美闽清建设;开展破坏水资源犯罪、闽江流域水葫芦污染治理等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立案4人,发出检察建议12件,追缴环境修复费11万余元;推动县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落实补植复绿机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基金15万元,补植林木430亩,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社会效果。这些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让我们看到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用心用情抓党建、实实在在促提升的精神面貌,也看到了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非常感谢林施兆检察长做客人民网演播室,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关注,再会。

林施兆:再见!

(叶青卿、兰志飞、郑窈、詹伟业、实习生陈子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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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舟、陈蓝燕)